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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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資助項目

    2024年度深圳市企業技術改造扶持項目補貼申請指南

    一、企業技術改造資助的領域
    對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術對現有生產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生產經營管理領域進行改造提升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財政專項資金資助。

    二、企業技術改造資助項目類別
    (一)智能化改造項目。
    申報單位實施的采用智能化技術與裝備,利用5G、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包括產品設計、技術開發、生產工序、加工製造、倉儲配送、售後服務等生產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改造,以實現企業內外部資源智能化管理運用,建成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為目標的技術改造項目。
    申報單位實施的智能化改造項目,可以是依本項所述,或數字化、或網絡化、或智能化為階段目標的改造項目,也可以是將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融合一體的改造項目。
    (二)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
    申報單位實施的以實現擴大產能規模、提高生產效率、質量提升、產品更新換代以及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提高安全生產防範能力為目標,采用先進、成熟、適用的技術設備,淘汰老舊設備的技術改造項目。
    (三)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前兩項所列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或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其資金籌措主要采用銀行貸款或融資租賃方式的融資項目。本項所述融資租賃方式,僅限生產設備直接租賃的業務模式。
    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應當與前兩項所列的技術改造項目相互對應,疊加申報。
    三、企業技術改造資助的費用範圍
    (一)智能化改造項目和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總投資建設費用,包括技術設備與工器具、安裝工程、建築工程等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以及與申報項目有關的配套軟件、設備檢測維護、智能化集成、生產技術和生產工藝的研發外包服務、評估認證等其他相關費用。所指建設費用均為扣除可抵扣稅款的實際發生的建設費用。
    1.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主要包括:
    (1)技術設備與工器具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自製或購置用於產品設計研發、生產、檢測,且達到固定資產統計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和改造費用,以及支持設備運行的軟件係統等生產設施的建設費用;
    (2)安裝工程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安裝申報項目各種生產設備、裝置實際發生的建設費用。主要包括維係設備運行的動力、傳動設施的安裝工程,附屬於設備的管線敷設、工作台、梯子、護欄等裝配工程;
    (3)建築工程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滿足生產設備運行需要而實施的有關生產環境的工程建設費用。主要包括與生產設備加工製造場所相對應的廠房、倉庫等建築物進行改造的建設費用,以及列入建築工程預算內的消防、環保、衛生、通風、照明等配套設施建設費用,列入建築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 如蒸汽、壓縮空氣、石油、給排水等管道)、電力、電纜導線的敷設工程等建設費用。
    2.其他相關費用主要包括
    (1)配套軟件費用:申報單位為保障設備運行配套購置的,且不可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操控、管理軟件係統費用;
    (2)檢測維護費用:申報單位委托第三方開展的設備運行維護、檢驗、檢測、維修等費用;
    (3)智能化集成費用:申報單位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設計、谘詢、安裝、集成、5G網絡環境建設及5G網絡資源使用費等費用;
    (4)研發外包服務費用: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委托第三方開展的生產技術和工藝的研發服務費用;
    (5)評估認證費用:申報單位為實施智能化改造項目實際發生的企業智能製造能力成熟度等級評估認證費用。
    (二)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的資助費用範圍:
    申報單位為實施上述所列智能化改造項目或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利用銀行貸款進行申報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或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生產設備所實際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或設備租賃利息。
    四、企業技術改造設定依據
    (一)《關於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製造強市的若幹措施》(深府規〔2021〕1號)
    (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1〕 號)(以下簡稱《操作規程》)
    五、企業技術改造資資助項目數量及資助方式
    (一)資助數量:無數量限製。隻要符合《操作規程》資助條件,均可獲得資助。
    (二)資助的方式及標準:
    1.智能化改造項目
    事後方式。根據申報單位實施申報項目後,其智能製造能力所達到的《智能製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評價等級,實行分級資助:
    評價等級達到四級及以上的,按不超過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符合資助費用範圍的總投資建設費用的20%給予資助;
    評價等級達到三級的,按不超過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符合資助費用範圍的總投資建設費用的16%給予資助;
    評價等級達到二級的,按不超過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符合資助費用範圍的總投資建設費用的12%給予資助。
    上述各等級的資助金額上限均為5000萬元。其中,納入資助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占申報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於80%,且技術設備與工器具費用占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於70%。
    2.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
    事後方式。按不超過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符合資助費用範圍的總投資建設費用的10%給予資助,資助金額上限為5000萬元。其中,納入資助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占申報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於80%,且技術設備與工器具費用占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於70%。
    3.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

    事後方式。對申報單位為實施上述所列智能化改造項目或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利用銀行貸款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或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生產設備所實際發生的利息,按不超過已支付銀行貸款利息或設備租賃利息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貼息;同一筆銀行貸款或設備租賃費用隻能享受一次貼息,最長貼息期限3年。

    實際資助標準,將根據財政資金年度預算以及符合資助條件的項目數量而定。其中,根據《深圳市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幹措施》,對企業2022年當年新投資、當年完工、當年納統的技改項目,在同等條件下按最高的資助比例足額資助,並優先安排在2023年審核資助。

    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礎條件和專項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本條件:

    (一)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同法人單位的企業;

    (二)申報單位於2020年6月30日前注冊成立(公司分立除外),建立了規範的財務會計和生產經營管理製度;

    (三)申報項目實施地在深圳市,所屬產業不屬於現行《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中的“禁止發展類”和“限製發展類”,且不屬於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四)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符合資助費用範圍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達500萬元及以上,已在深圳市技術改造項目備案係統備案,且已按規定納入技術改造投資統計;

    (五)申報項目的建設起止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且建設周期最長不超過3年(新成立企業自注冊之日起2年內發生的購置生產設備等費用視同為初始投資,不得納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資助範圍),且項目已實施完畢、通過竣工驗收,投資建設費用也已支付完畢。其中,對2022年當年新投資、當年完工、當年納統的“短平快”技改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核;

    (六)申報項目符合本申報指南支持的項目類別,富於專業化和具有完整的獨立性與係統性。

    申報單位可以在當年度同時申請兩個及以上的項目,但所申請的兩個及以上的項目,在改造目標、建設內容、實施費用,以及時間、場地等方麵,不得存在雷同與重複情形,嚴禁將本屬同一類別的項目刻意分拆、虛假包裝成兩個及以上項目;

    (七)申報項目不存在向市有關產業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多頭或重複申報情形;不存在將已經納入市有關產業部門相關扶持計劃資助的有關投資建設費用,再次重複納為申報項目的投資建設費用情形;符合市政府或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項目及獲得其他部門獎勵的項目除外;

    (八)申報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九)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項條件:

    (一)智能化改造項目的專項條件如下:

    申報單位經實施申報項目,其智能製造能力成熟度等級,達到《智能製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級及以上等級。

    (二)技術裝備升級換代項目的專項條件如下:

    申報單位經實施申報項目,其產能規模、新產品銷售額、產品質量、生產效率、人均勞動生產率等主要經濟指標,較申報項目實施前有所提高,安全生產隱患得到有效消除、安全生產防範能力顯著提升。

    本項所述新產品銷售額,係指申報單位經實施以實現產品升級換代為目標的申報項目,首次生產製造該新產品實現的銷售額。

    (三)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的專項條件如下:

    1.申報單位為實施本申報指南所列智能化改造項目或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已與在深銀行機構或有資質的在深融資租賃機構簽訂貸款合同或設備租賃合同,取得銀行貸款或租賃設備且已實際支付了全額利息;

    2.申報項目應與申報單位實施的本申報指南所列智能化改造項目或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同時疊加申請。如因實際發生的利息存在滯後支付情形,申報項目與其相對應的技術改造項目的申請時間間隔最多不超過1年,且相對應的技術改造項目已實際獲得《操作規程》項下資助;

    3.申報單位與在深銀行機構或有資質的在深融資租賃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或設備租賃合同,均應明確本合同貸款或租賃的設備用途為相對應的具體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且該技術改造項目的具體名稱應與申報單位相對應申請的技術改造項目名稱相一致;

    4.申報項目的銀行貸款額或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生產設備的對價金額,不超過申報項目相對應技術改造項目總投資的70%。

    七、項目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共性申報材料和專項申報材料兩部分組成。

    共性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申請書》(係統填報,提供係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樣表詳見附表1);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公司因分立而設立的,還應提供分立前後對應公司的注冊登記證照及佐證材料或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可視同法人單位的佐證材料(複印件;營業執照屬新版本“三證合一”證照且已關聯電子證照的,免提交);

    (三)申報項目的立項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實施方案、竣工驗收報告(總結報告)等材料(複印件);

    (四)申報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有關合同清單(樣表詳見附表2中表1,包括各類設備購置和工程建設合同,設備交付憑證、交貨單、送貨單、驗收單任選其一, 紙質合同材料無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五)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建設費用支出明細及其所對應的票據清單(樣表詳見附表2中表2,包括增值稅發票,進口設備報關單、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銀行支付憑證;發票或報關單及付款的實際發生日期原則上均應當在申報項目的建設期內; 具體發票、付款憑證等佐證紙質材料無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六)申報項目的技術改造項目備案表(備案表已關聯電子證照無需提交),及納統統計報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206表,如項目跨多個年度納統,需提供每年度的206表,複印件);

    (七)申報項目實施年度期間內,申報單位的財務審計報告(複印件);

    (八)申報單位實施申報項目的資金來源說明、實施效益情況說明及其佐證材料;

    (九)深圳信用網(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詢下載的信用報告(完整版)。

    專項申報材料:

    (一)智能化改造項目的專項申報材料:

    1.金磚國家未來網絡研究院(中國·深圳)(https://www.bifnc.cn/ptrm.html)出具的或在中國智能製造能力成熟度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台(http://www.c3mep.cn)公開發布的,處於有效期內的二級及以上等級智能製造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證書(複印件);

    2.申報項目實施後申報單位實現智能製造的成效情況說明及佐證材料。

    (二)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的專項申報材料:

    根據申報單位所實施申報項目的改造目標,相應提供經實施申報項目後形成或達到的產能規模、新產品銷售額、產品質量、生產效率、人均勞動生產率、就業人員等方麵有所提高,以及安全隱患消除、安全生產防範能力提升、安全生產設施建設與配置標準符合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的情況說明及佐證材料。

    (三)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的專項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與在深銀行機構或與有資質的在深融資租賃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或設備租賃合同(複印件);

    2.申報單位已支付的銀行貸款利息明細清單及相對應的付款憑證等的票據清單,或列明有本金及利息金額的設備租賃還款明細表及所對應的銀行付款憑證等票據清單(樣表詳見附表2中表3,如設備租賃合同沒有列明本金及利息具體金額的,則需另行提供融資租賃機構蓋章確認的列明本金及利息具體金額的還款明細表);

    3.申報單位實際已獲與申報項目相對應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資助的通知文件(容缺受理,免提交)。

    八、項目申報係統登錄路徑

    1.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選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事項辦理申請。

    2.登錄深i企(https://www.szsiq.com,賬號密碼與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登錄賬號密碼一致)——享政策——扶持資金——搜索“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進入詳情頁後即可點擊申報。

    九、項目申請受理機關與時間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適用政策文件選擇紓困“30條”的申報單位需於2023年7月11日至7月21日18時,在線提交項目申請書及配套申報材料,並經過材料齊全性和內容合規性的形式預審;適用政策文件選擇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申報單位需於2023年7月11日至7月28日18時,在線提交項目申請書及配套申報材料,並經過材料齊全性和內容合規性的形式預審;

    (注:網絡填報受理截止後,不再受理新提交項目的申請,網絡填報截止前已提交後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繼續提交在線預審,但提交時間最遲不能超過書麵材料受理的截止時間。所有項目均需在線預審通過後,方可向市政務服務中心遞交紙質申請材料。項目申請書需在線打印,其格式和內容可參照附表1);

    2.書麵材料受理時間:適用政策文件選擇紓困“30條”的申報單位需於2023年7月11日至8月4日(工作時間),到市民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遞交項目申請的紙質材料;適用政策文件選擇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申報單位需於2023年7月11日至8月21日(工作時間),到市民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遞交項目申請的紙質材料。

    (注:網上預審通過後請及時預約到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遞交紙質材料,遞交了紙質材料的項目才算申報成功);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1號市民中心B區一樓市政務服務中心西廳綜合受理窗口5-42號窗口

    (注:到深圳市政務服務中心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小程序。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深圳市】—【深圳市政務服務中心-西廳】—【在線預約】。請按照預約時段提交材料。)

    十、資助核準機關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一、核準流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指南--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上預審--申報單位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材料實行齊全性、有效性與合規性的形式審查--專項審計--征求相關單位意見--擬定資助計劃--局長辦公會(局黨組會議)審定--社會公示--下達資助計劃--申報單位提交撥付資金資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撥付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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