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高新區發展專項計劃科技企業培育項目
一、申請內容
支持高新區營造優秀創新創業環境,對符合“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的科技企業以及引進該類企業的相關單位予以相應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國務院關於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20〕7號);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府〔2019〕28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四)《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五)《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專項計劃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22〕3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一)支持強度
受市科技研發資金和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詳見“七(一)受理機關”)相關資金年度總額控製。
1.高成長企業支持
對上年度研發投入占營收不低於5%、營收增速不低於20%的科技企業,每年按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 區級財政需給予不低於市級財政資金0.5:1的配套支持。
2.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支持
對從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經事前備案,實繳注冊資本在1億-5億(含),按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實繳注冊資本在5億元-50億元,按照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實繳注冊資本大於50億元,按照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區級財政需給予不低於市級財政資金0.5:1的配套支持。
3.招商機構支持
對於從深圳市外引進實繳注冊資本5億元以上的科技企業落戶深圳高新區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經事前備案,按每引入一家科技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每家單位每年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區級財政需給予不低於市級財政資金0.5:1的配套支持。
(二)支持方式
事後補助。本批次資助資金納入2023年度市區財政預算安排。
四、申請條件
(一)高成長企業支持
注冊地或實際經營地在深圳高新區,上年度研發投入占營收不低於5%、營收增速不低於20%,屬於“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且完成火炬統計等統計填報工作的納統企業,向注冊地或經營地所在園區管理機構進行申請。
(二)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支持
上年度從深圳市外遷入或深圳市外企業投資設立並注冊或實際經營地在深圳高新區、實繳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屬於“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完成或承諾完成火炬統計等統計填報工作的納統企業,向注冊地或經營地所在園區管理機構進行申請。
(三)招商機構支持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單位或者是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機構,上年度引入“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且實繳注冊資本不低於5億元的科技企業,向其引入企業注冊地或實際經營地所在園區管理機構進行申請。
五、申請材料
(一)申請高成長企業支持應提交的材料
1.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係統(詳見“六、申請表格”)填寫申請書,提供通過該係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無須驗原件)、項目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等。
4.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近兩個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麵的審計報告);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上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等能夠體現營業增速和研發投入等相關信息的報告。第三方審計機構應當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等要求。第三方審計機構資質如有調整的,按照調整後規定執行。
5.申請單位近兩個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納稅人自行登錄電子稅務局打印後蓋公司章)及納稅證明。
6.科研誠信承諾書。
(二)申請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支持應提交的材料
1.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係統填寫申請書,提供通過該係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無須驗原件)、項目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等。
4.實繳注冊資本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麵的驗資報告)。
5.申請單位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納稅人自行登錄電子稅務局打印後蓋公司章)及納稅證明。
6.科研誠信承諾書。
(三)申請招商機構支持應提交的材料
1.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係統填寫申請書,提供通過該係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無須驗原件)、項目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等。
4.引入企業落戶深圳的相關證明材料。
5.引入企業實繳注冊資本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麵的驗資報告)。
6.與高新區園區管理機構簽訂的委托招商相關任務(協議)書。
7.引入深圳市外企業相關工作報告(包括與引入企業的溝通交流情況、重要時間節點、重要對接聯係情況等),並附相關佐證材料。
8.申請單位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納稅人自行登錄電子稅務局打印後蓋公司章)及納稅證明。
9.科研誠信承諾書。
申請單位(含高成長企業、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和招商機構)在網上填報時限內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係統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書,並在該申報係統中上傳其他申請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複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後上傳)後提交審核。申請獲得立項後,再根據通知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申請單位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係統在線填報,具體如下:
南山園區: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台申請係統,網址為https://sfms.szns.gov.cn/;
坪山園區:深圳市坪山區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平台,網址為http://pszjsb.szpsq.org.cn/pskc-web/
dist/index.html#/login;
寶安園區:寶安區親清政企服務直達平台網站,網址為https://qqzq.baoan.gov.cn;
龍崗園區:龍崗區產業管理服務平台,網址為https://cyfw.lg.gov.cn;
龍華園區: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申報路徑:深圳市-龍華區-龍華區科技創新局-深圳高新區龍華園區發展專項計劃項目),網址為https://www.gdzwfw.gov.cn。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
南山園區:南山區科技創新局;
坪山園區:坪山區科技創新局;
寶安園區: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龍崗園區:龍崗區科技創新局;
龍華園區:龍華區科技創新局。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9日(截止至18:00)。
(三)谘詢電話:0755-26037122
(四)受理地址
南山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南山區桃園路2號區委大樓南山區科技創新局11樓;
坪山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坪山區坪山街道六聯社區坪山大道2007號創新廣場;
寶安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彙處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麵)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物料室;
龍崗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龍崗區行政服務大廳或各個園區分中心;
龍華區科技創新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龍華大道2281號清湖行政服務中心2棟。
八、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
九、辦理程序
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各園區管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專家核查或專項審計——社會公示——各園區管理機構擬定資助方案並報市科技創新委審定——向各園區管理機構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各園區管理機構按照規定撥付資金。